近日,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最新政策,对户口落户的要求进行了调整。自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可在西安市落户,并享受与在本市户籍人员同等待遇。新政策对于购房置业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根据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可在西安市落户。
- 1.在西安持续干满3年或以上。
- 2.在西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累计缴费满36个月。
- 3.符合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对于在西安有购房计划的人们来说,此次政策的变化将使得非本市户籍购房者的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等相关融资以及到户家庭子女在西安所在小学、初中的入学将得到更多优惠和保障。
此次的调整是基于对西安市发展的新要求和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增加的需求,希望能更好的促进人口流动、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