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经济区是指我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在其专属经济区范围内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的海域和海底。专属经济区范围包括领海以外的200海里区域,面积达到340万平方千米,接近我国陆地面积的四倍。在这个海域内,我国享有开发、利用、经营和管理自然资源的优先权,包括渔业、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专属经济区发展的阻力和机遇并存。一方面,我国尚处于探索、试图建立完整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对于专属经济区的管理和开发缺乏经验,存在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瓶颈问题;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专属经济区的开发和利用前景备受关注,一些国际巨头也纷纷“涌入”这个领域。
随着国家技术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专属经济区的未来前景广阔。它在能源、矿产、海洋生物资源等多个领域都具有巨大的开发潜能。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会逐步攀登专属经济区开发和利用的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