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封建社会里著名的历史变革,也称“新法”,是北宋政治、经济、文化史上最为重要的事件之一。它发生在宋哲宗皇统年间,由宰相王安石主导。变法是在封建制度下开展的大规模经济体制变革,也是一场颠覆旧有政治和社会制度的革命运动。
王安石变法主要内容包括推行青苗法、免役法、保甲法和均输法等一系列具有进步性和创新性的 reform(改革)措施,旨在削弱地主豪门的经济和政治权力,促进商品经济和国家繁荣发展。青苗法通过给农民降低贷款利率、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免役法减轻了农民的重负,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保甲法建立起一种新的公共管理制度,强化了地方行政监督;均输法消除了世族官员的税赋特权,货币制度的改革使商业繁荣。
王安石变法之所以被看做是一次深刻的历史变迁,是因为它凝聚了许多各方面的变革要求,从而在国家组织、社会结构、经济体制等方面共同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封建社会的面貌,为中国古代的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