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在我们的常识中,通常是不对的。但有些时候,我们也会偷一些看似无关痛痒的东西,如公共场合的纸巾、办公室里的笔,甚至是钥匙链上的小玩意儿。但是,不少人认为这样的行为无关紧要,因此也就被接受了。
然而,我国刑法对“偷”的界定很明确:规定明确表示对人民财物实施了占有行为就是犯罪。虽然笔、纸巾或许在价值上不大,但我们一定不能低估偷盗行为带来的影响。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究竟在法律上的处罚是多么严厉!
人行天桥无建筑主人,你爬上去摘下几片潇洒的叶子,便随手一抖扔掉,有没有觉得很快乐?在法律上,这就是“以失窃、所窃数额不大”等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盗窃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其中,如果携带了专门用于作案的工具,将被认为是“盗窃工具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相应刑罚。
再看看经常会被忽视的“顺手牵羊”。不少人习惯于见到移动硬盘、U盘或者手机之类的物品放在桌上,或是街头看到别人走过就把钱包掏掉,泥菩萨也要有自己的尾巴,这样随手牵走别人的财物足以构成盗窃罪,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盗窃罪」有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风险。如果其中的钱数额度较大,那么便构成「盗窃罪并数额较大」,判刑甚至会被拉长。
同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窗台、座椅和地上发现电子设备或者包包等贵重物品,把它顺手拿走的做法同样触犯了盗窃罪。所以,为了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误入歧途,大家切记不要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