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前报道,最近一家名为“乐听传媒”的公司涉嫌在广告宣传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该公司将景甜作为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但是其广告存在许多虚假、欺诈成分。我们需要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谴责,同时也需要启发大众的法律意识。
事实上,这并不是这家公司第一次制作欺诈广告。他们先前曾经宣传所售产品可以缓解失眠症状,最终被证实是不实的宣传。不仅如此,他们还曾经将“文艺女青年”、“海归高知”等词汇用于产品宣传中,试图炒作其产品的高质感和小众性质。这些都是一些违反广告宣传法的行为。
另外,在代言人的选择方面,乐听传媒亦有较为恶劣的行为。景甜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其代言的产品需要和其形象相符合,而这次乐听传媒的产品,完全没有与其形象相符合。更为可恶的是,公司的代言费远高于该行业平均水平,完全是为了诱惑景甜的代言。
正是由于这些卑劣的违法行为,我们呼吁大众一定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不要轻信广告宣传,更不要让钱财影响自己的判断。同时,公权力应该对这些违法行为予以惩罚,让代言行业回归到正轨上来。